{{ex[0]}}:{{ex[1]}} 日期:2026-02-27 {{loadLanguage2(languageData,'作者')}}:咸宁市群众艺术馆 {{loadLanguage2(languageData,'浏览量:')}}3
近日,在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区博物馆的指导与支持下,位于咸安区的一处重要文化遗产——区级文物保护单位“冯家老屋”(冯京后裔故居)启动了系统性修缮工程。这座承载着500多年历史记忆的“当世第”古民居,因年久失修、白蚁侵害,出现屋面漏雨、梁架糟朽等严重安全隐患。如今,在产权人自发组织、多方协力下,老屋正重焕生机,为我区古民居的保护与利用树立了鲜活典范。
冯家老屋是研究当地历史文化和名人家族传承的重要实物载体。近年来,由于自然老化及虫害侵蚀,建筑本体受损加剧,保护工作迫在眉睫。咸安区文旅部门持续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,深入基层普及《文物保护法》《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》,增强民众文物保护意识,营造了“保护文物、人人有责”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这一宣传成效在冯家老屋的保护实践中得到生动体现。面对老屋险情,10多户产权人没有等待观望,而是主动作为、凝聚共识,共同集资60多万元,积极向区文旅局申报修缮方案。在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要求的前提下,修缮计划迅速获得批准。本次工程重点针对屋面、梁架、柱子等损坏严重的部位进行科学修复,按照“不改变文物原状”“最小干预”“修旧如旧”的核心原则,在修缮工程中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建筑原有的结构特征、材料工艺和历史痕迹。整个工程于2026年1月10日完工。

“自己家的老宅,自己有责任保护好。”产权人之一的冯朝阳感慨道,“文物保护宣传让我们明白了老屋不仅是家产,更是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。大家齐心协力修好它,既是为了安全,也是为了留住根脉。”
咸安区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冯家老屋产权人主动筹资申请修缮,不等不靠、自觉担当的行为,充分体现了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显著提升和强烈的主人翁精神。这种“政府引导、群众主体、社会参与”的保护模式,为全区古民居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提供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实践案例。

修缮后的冯家老屋
在积极推进修缮保护的同时,咸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冯家老屋的户主们也开始着手挖掘和梳理“三元”文化与古民居的深厚内涵,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其历史价值与文化意义,进一步发挥古民居在文化传承与社会教育方面的综合效益。下一步,咸安区文旅局将继续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,加强技术指导与政策支持,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,让珍贵的历史建筑在有效保护中更好传承,在合理利用中焕发新光彩,为推动全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注入深厚人文底蕴。